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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網衢州7月16日電(見習記者 施佳秀 通訊員 方樹萱)第一次與女網友見面,浙江男子就帶著不滿12周歲的網友開房,並趁其熟睡與其發生性接觸。7月16日,記者從浙江開化法院獲悉,該男子因強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,緩刑三年。
  2014年1月,不滿12周歲的少女小胡(化名)與1995年出生的少年王梓(化名)通過QQ聊天認識,網絡上的你來我往讓兩人很快就打得火熱。
  正月里,小胡向王梓發出邀請,稱其要來縣城玩。晚上10點,在同朋友一起唱完歌后,已經沒有返程的車子了,兩人便在附近賓館開了個房間休息。
  同床睡至次日5時許,被告人王梓趁小胡熟睡之際將其褲子脫至腳踝處,與其發生性接觸。待小胡清醒後,王梓持續接觸數分鐘後便主動放棄,二人繼續睡覺併在午後離開賓館。
 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,被告人王梓用生殖器與未滿十二周歲的幼女性器官發生性接觸,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。鑒於被告人認罪態度誠懇,有自首情節,遂作出上訴判決。(完)  (原標題:男子與不滿12歲網友見面開房 因強姦罪被判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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